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目 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19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了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
5.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6.组织天津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发展;
8.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10.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1.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监管,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14.指导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1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7.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品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8.管理、指导文化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的单位的有关工作;
19.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20.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2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22.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23.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4.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25.组织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22个职能处室,下辖31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2个,具体包括:
1.行政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共计2个单位。
2.事业单位: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天津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学校、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津文医院、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幼儿园、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天津市剧本创作室、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天津博物馆、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天津市旅游热线服务中心、天津市旅游培训中心、天津市旅游信息中心,共计30个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20,800,525.2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86,067,620.07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经费预算,艺术院团等事业单位收入减少,以及年末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76,617,128.07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96,079,438.49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预算,艺术院团等事业单位收入减少,文旅部等部门拨付的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1,441,904.82元,占88.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8,990,000.00元,占2.69%;事业收入67,380,197.09元,占6.2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0,260.77元,占0.06%;上级补助收入575,000.00元,占0.0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2,185,537.87元,占0.20%;其他收入25,384,227.52元,占2.36%。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24,658,151.2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34,966,101.44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艺术院团等单位事业收入及文旅部等上级部门拨付的专项业务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02,030,375.41元,占71.31%;项目支出322,230,494.01元,占28.6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397,281.86元,占0.0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03,357,757.3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20,967,230.61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预算后财政拨款减少,以及年末财政收回结余结转资金。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4,886,350.24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65,180,428.02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
(二)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79,381,867.35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2,218,728.94元,其中:
“普通教育”3,719,623元,包括“学前教育”3,719,623.00元,主要用于所属幼儿园基本支出;
“职业教育”69,764,878.32元,包括“高等职业教育”69,764,878.32元,主要用于所属艺术院校基本支出及提升教育质量、高校学生资助等项目支出;
“进修及培训”2,649,366.03元,包括“干部教育”2,649,366.03元,主要用于所属干部学校基本支出;
“其他教育支出”3,248,000元,包括“其他教育支出”3,248,000.00元,主要用于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基本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34,287,086.2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35,650,139.36元,其中:
“文化和旅游”523,261,877.6元,包括“行政运行”67,361,076.7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04,800.6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办公用房租金及物业费支出;“机关服务”539,671.91元,主要用于旅游信息中心基本支出;“图书馆”176,799,019.00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基本支出、图书购置、公益文化及修缮改造等项目支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5,110,076.89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大剧院能源费支出及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业务经费支出;“艺术表演场所”546,802.50元,主要用于剧场修缮;“艺术表演团体”123,397,122.46元,主要用于各艺术院团基本支出及艺术创作、演出、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文化活动”787,000.00元,主要用于天津市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活动支出;“群众文化”41,588,430.45元,主要用于市群众艺术馆基本支出及全市各项群众文化活动、高端演出补贴等项目支出;“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4,471,890.80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21,758,447.82元,主要用于泥人张彩塑工作室等单位基本支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出;“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1,342,111.46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与服务支出;“旅游宣传”16,120,666.63元,主要用于城市旅游宣传和推介拓展、大数据应用、举办旅游产业博览会等项目支出;“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6,651,918.34元,主要用于旅游数据统计、打造旅游精品线路、旅游行业培训等支出;“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43,982,841.99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单位基本支出及入市旅游短信提醒、疫情防控、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文物”294,609,461.39元,包括“文物保护”50,617,005.18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及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等项目支出;“博物馆”243,940,655.26元,主要用于各博物馆基本支出,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陈及配套工程支出,及安放消防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其他文物支出”51,800.95元,主要用于维修支出。
“新闻出版电影”9,136,500元,包括“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9,136,500.00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基本支出及各区广播电视信号监测传输专线、广播电视及网络视听监听监看服务等项目支出;
“广播电视”7,201,653.21元,包括“其他广播电视支出”7,201,653.21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监测系统建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等项目支出;
“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594元,包括“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77,594.00元,主要用于天津博物馆馆藏文物精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15,396.36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8,039,614.00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9,715,396.36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373,887.46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341,508.9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31,443,200.33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2,283,854.28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43,200.33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3,080,198.56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20,739,020.9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913,448.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10,532.07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5.“债务付息支出”58,800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58,800.00元,其中: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58,800元,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58,800.00元,主要用于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基本陈列改陈及配套工程一般债券利息支出。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20,212,857.4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减少19,390,195.18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88,811,531.5元,其中“基本工资”112,178,836.97元,“津贴补贴”49,306,342.43元,“奖金”7,974,553.47元,“绩效工资”112,156,215.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257,223.20元,“职业年金缴费”16,738,325.8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24,600.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3,448.7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03,040.75元,“住房公积金”88,498,159.84元,“医疗费”806,272.0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254,512.52元,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使用社会化用工人员开支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806,547.45元,其中“离休费”6,874,839.58元,“退休费”10,619,219.26元,“抚恤金”755,417.67元,“生活补助”371,736.60元,“医疗费补助”2,751,616.43元,“奖励金”14,95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8,767.91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慰问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66,853,388.49元,其中“办公费”3,481,945.13元,“印刷费”917,602.80元,“咨询费”265,600.00元,“手续费”272,687.27元,“水费”1,359,019.45元,“电费”14,200,227.77元,“邮电费”4,572,042.80元,“取暖费”17,189,436.91元,“物业管理费”52,322,332.55元,“差旅费”1,040,010.02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6,458.60元,“维修(护)费”17,438,271.59元,“租赁费”934,610.10元,“培训费”151,434.40元,“公务接待费”9,984.00元,“专用材料费”11,843,257.13元,“劳务费”3,116,367.81元,“委托业务费”6,814,912.50元,“工会经费”4,083,995.87元,“福利费”5,818,412.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65.54元,“其他交通费用”3,119,994.61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71,209.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35,009.02元,主要用于艺术院团、博物馆的广告宣传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4.“资本性支出”41,741,390.04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 3,382,135.97元,“专用设备购置”1,894,084.10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225.00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5,480.00元,“无形资产购置”61,9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397,484.97元,主要用于期刊、图书、资料等购置支出。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75,691.68元,当年收入0.00元,支出775,691.68元,支出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75,691.68元,主要原因是工作职能调整,将相关经费划转市委宣传部。
(二)具体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5,691.68元,与2019年决算相比增加775,691.68元,其中: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775,691.68元,包括“资助国产影片放映”190,000.00元,“资助影院建设”455,691.68元,“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30,000.00元,主要是由于工作职能调整,将相关经费划转市委宣传部。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567,750.14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715,249.8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具体情况: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379,099.6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520,900.40元,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减少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020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1个,出国169人次。
(二)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8,666.5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666.5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5,333.46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辆管理,节约公车运维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车辆。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8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0年公务接待费决算9,984.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9,016.00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节约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6,240,551.19元,比2019年减少9,800,372.51元,降低37.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局机关办公场所变更,整修、房租等费用支出较2020年支出较多。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563,515.4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384,301.3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117,55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061,656.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461,637.0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0.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414,697.4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6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8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6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项目20个,涉及金额156,332,709.0元。其中,随同市级决算向市人大报送了“高端演出补贴”1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其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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