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5〕79号
市教委,河东区、西青区、静海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5〕358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25〕319号)以及市教委《关于申请拨付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5〕143号)等文件,经认真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区)2025年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具体金额、项目编码、列支科目详见附件),用于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
请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迅速将资金分解下达,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与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挪用挤占中央基建投资资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发展改革部门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及时做好绩效目标对下分解,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1.2025年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情况表(汇总)
2.2025年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情况表(市级)
3.2025年教育强国和就业促进专项第四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情况表(区级)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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