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5〕51号
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申请调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的函》(津教财函〔2025〕88号),经研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年)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8号)等文件相关工作部署,现调整拨付部分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拨付单位、资金额度、列支科目等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专款专用,合规合理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调整拨付部分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情况表
2.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5年8月5日